九五 赶山、搬山、移山

福德天官 忽悠啊 加书签

忽悠啊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小紫书xiaozishu.cc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而另外一边,交县那边的山君,却驱赶着大山,往着黄天这边来。

那山君姓张,名为张伏龙,他形如一九尺大汉,身着将军甲胃,浓眉大眼,国字脸,看起来约莫二十五六,没有大胡子,手持一九节钢鞭。

此鞭上有神纹,乃是其本命神器“赶山鞭。”

正是有此神器,他才可赶山驱灵,命令山魄移动,一同前来,打算吞噬黄天营造的这处神山,取而代之,成为此界中心,镇压冥土,阴阳分割,此山门户,再牵引回交县,和其祖父的七品神山相合,立即营造成福地级数。

等着祖父上了天庭,成了贵神坐骑,这一切,就都张伏龙的了。

为了继承家业,张伏龙此次是势在必得,谁要阻挠于他,那他就要谁死。

至于后果。

连曹昴都有胆气说十方冥狱柱不用还的话,何况是这位二代山君。

不过现在黄天跟年有余遁地寻宝去了,此事便由着曹昴解决。

毕竟牵引秘境,是曹城皇的政绩,黄天就算十二分完成,也就一份集体荣誉感较强,集体三等功什么的……

风头到时候就曹昴出,仇恨也有他来担责,只要好处拿到就行了。

此时曹昴感觉大地振动,只见高高蠕动的大山,数百丈高大,所过之地,留下的都是细密的碎石,如同一条干涸的河道。

曹昴见此喝道:“来者止步!”

却见着对面张伏龙之外,还有一位面色疾苦的清瘦老人,是为于修,乃是救苦神,他的本命神器是甘露瓶,可以施舍甘露,走的是水德救苦的路子,本身更是一位溪水之神,算是张伏龙的从神。

一位火神,名为张凤凰,乃是一株凤凰花得道,是火属灵木,后来参悟神道,也是张伏龙的从神,以木生火,走火神之道,本命神器器乃是一身火凤衣,可以变身为凤鸟。

此外还有一位鬼神,名为伯奇。

伯奇本来是个孝子,但他的父亲轻信后母的话将他杀死。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小说推荐:《捡垃圾》《娶了旺夫小夫郎之后》【过命小说】《星空职业者》《从机械师开始无限转职》《石破天穿越令狐冲》《我能继承角色天赋》【笔趣库】《灵能者不死于枪火》《华娱之别和我谈艺术

温馨提示:按 Enter⤶ 返回目录,按 阅读上一页, 按 阅读下一页,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阅读。
福德天官》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或网友上传,小紫书只为原作者忽悠啊的小说《福德天官》进行宣传。欢迎各位书友支持忽悠啊并收藏《福德天官》最新章节。
赤心巡天
赤心巡天

情何以甚 连载 1137万字

仙逆
仙逆

关于仙逆:顺为凡,逆则仙,只在心中一念间……请看耳根作品《仙逆》

耳根 连载 999万字

真灵九转
真灵九转

修仙之路,逆天而行,绝争一线。陈渊为求长生,持神秘玉珏,引星光灌体,纳真灵精血,修不朽金身!……凡人流,杀伐果断,无系统。

水急流 连载 169万字

剑来
剑来

大千世界,无奇不有。我陈平安,唯有一剑,可搬山,倒海,降妖,镇魔,敕神,摘星,断江,摧城,开天!

烽火戏诸侯 连载 2350万字

凡人修仙之仙界篇
凡人修仙之仙界篇

凡人修仙,风云再起时空穿梭,轮回逆转金仙太乙,大罗道祖三千大道,法则至尊《凡人修仙传》仙界篇,一个韩立叱咤仙界的故事,一个凡人小子修仙的不灭传说。特说明下,没有看过前传的书友,并不影响本书的阅读体验,但感兴趣的书友,也可以先去看看《凡人修仙传》,再来看本书哦。

忘语 连载 686万字

成为了道医之后
成为了道医之后

熬夜修仙的中医专业学生,一头栽倒在地,再醒来竟然已经到了唐朝初!发现这并不是一个历史课本上的唐朝,也不是西游记中的神话唐朝。然而意外的一趟鼠国之旅,打开了修行路的神秘面纱。励志成为唐代神仙谱上一员的李郸道开始了一场成为道医的旅途旅。开局继承一个小药铺!成仙得道不是梦。什么?你的名字叫吕岩?什么?你是钟离权?上洞八仙怎么能没有我李郸道?吞鬼书生钟馗。青莲剑仙李太白!风流大唐人物!怎么能没有我?酒来!

忽悠啊 仙侠 连载

我为天地一仙人
我为天地一仙人

我为天地一仙人,负剑踏山河。道是荒坟老树狐狸洞,乡言村语志怪异。看那老龙出潭涧,猛虎坐山丘。听我急急如律令,且召神来,又役鬼去。冯虚御风逍遥游,群仙宴我饮,放浪白玉京,琼浆玉液不足醉,仙珍肴食不足惜。天帝呼我不得去,唯愿侠义满人间。ps:已有万订,先天神道流作品《福德天官》,欢迎订阅。

忽悠啊 言情 连载

本站所有小说为转载作品,所有章节均由网友上传,转载至本站只是为了宣传本书让更多读者欣赏。

Copyright © 2025 小紫书 All Rights Reserved.

本站所有小说均由程序自动从搜索引擎索引

Copyright © 2025 小紫书

本页面更新于2024-06-05 02:15:31